作者简介:张宇,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师,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威廉玛丽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职业教育评价。近年来在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2部;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1项,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一般课题1项;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上海市哲社优秀成果一等奖、南通市哲社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
张宇 朱冰瑶
(南通大学,江苏 南通 226019)
摘要: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是国家监督和指导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和重要保障。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经历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教育当局协作阶段、中央政府主导阶段和中央政府统一管理阶段。英国教育标准局制定并颁布的“共同评价框架”是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依据,通过对其评价维度、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深度剖析,发现英国教育标准局非常重视全方位的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强调以人为本的评价原则,设计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内容和开展基于“等级”和不同类型的评价。借鉴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发展经验,应重视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关注多元协同的质量主体评价诉求,设计全面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保障作用。
关键词:英国;职业教育评价;质量评价体系;评价指标;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54(2023)05-0094-0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基于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我国职教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编号:BJA210104)。
作者简介:张宇(1990— ),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评价;朱冰瑶(1999— ),南通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原理,职业教育评价。
收稿日期:2023-06-01
(引用格式)张宇,朱冰瑶.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发展经验及其借鉴[J].当代职业教育,2023(5):94-101.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并且要“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职业教育职责督导”[1]。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英国作为职业教育评价体系较为成熟和具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之一,其评价体系在国家教育评价制度基础上,为满足地方实际需求不断更新与完善。2019年英国教育标准局(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更新了《教育评价框架》(Education Inspection Framework)和《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Further Education and Skills Inspection Handbook)[2]。2021年《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开始正式实施,这对于完善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发展阶段
1839年,英国国会通过了枢密院教育委员会(Committee of Privy Coucil on Education)的提案,成为了首个对教育机构实施监管的团体,这标志着英国对教育开始实施适度干预。1839年底,英国政府委任艾伦(Revd J. Allen)和特曼赫尔(H.S. Tremenheere)两位为皇家督学,这一举措是英国教育评价制度的开端。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教育评价制度的国家之一,在这100多年的历史演进中,英国教育评价机构不断完善,经历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教育当局协作阶段、中央政府主导阶段和中央政府统一管理阶段[3]。当前,英国职业教育评价主要由教育标准局负责,评价体系逐步走向成熟化、标准化,对教育机构起到督促、改进、评价和激励的重要作用。
(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教育当局协作阶段
19世纪70年代起,英国逐步建立起中央政府与地方教育当局两级协作的教育管理制度。教育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便是教育评价制度,因此,英国的教育评价制度也凸显这一特点。1870年,英国颁布《初等教育法》(Elementary Education Act),作为初等教育制度的开端,促进了义务教育的普及,英国出现了公立、私立学校并存的双轨制。1902年,《巴尔福法案》(Balfour Education Act)建立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教育当局的合作伙伴关系[4]。1944年通过的《巴特勒法案》(Butler Act)确立了初等、中等和继续教育组成的国家教育体系,并且施行以中央政府与地方教育当局相结合的教育管理制度,扩大了公民接受教育的机会[5]。到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教育评价制度逐步完善,上到中央下到地方都成立了督查小组,各自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主要表现为:皇家督学团起最高统领作用,代表中央政府下达教育政策,从专业的角度提供教育政策的咨询服务。皇家督学团还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扮演沟通者的角色,负责联系各地区的教育机构和分支伙伴团体等;地方督查小组辅助当地教育局管理教育机构的日常教学活动,给教育机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提供指导,督促他们改进教育质量,从而提升地区整体的教育水平。
在这一时期,中央既没有实行严格的集权制,也没有给予地方很大的自主权。代表中央政府的皇家督学团与地方督查小组在工作分配上各有侧重,在监管职能上相互补充。但是,这一阶段两者都未足够重视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皇家督学团没有制定统一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也没有对评价的方式、时间、对象、内容等做出详尽的规定。地方督查小组偶尔检查职业教育机构运行情况,对职业教育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备、课程设置、教学情况以及师资队伍等方面了解甚少。
(二)中央政府主导阶段
为了加强中央政府对教育的监管,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满足民众渴望获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英国颁布了《1988年教育改革法》(Education Reform Act 1988),教育管理体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央政府开始收回各地方教育当局对教育机构的控制权,这对地方教育当局的定位和职能都产生了重大影响[6]。1992年,政府白皮书《选择与多样化:学校的新框架》(Choice and Diversity:A New Framework for Schools)中指出“在某些地区,教育局并没有起到对教育机构有效的监督作用,他们检查教育机构的次数少之又少,在评价时也不出具相关指导性的报告,评价范围并没有照顾到所有教育机构,他们对质量较差的教育机构甚至是放任的态度”[7]。由于地方教育当局的评价措施不到位与不及时,评价主体逐渐转变为中央政府,地方教育当局的权力被削弱。《1992年学校教育法》(Education Schools Act 1992)出台拉开了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序幕,皇家督学团重组并更名为“教育标准局”,在宏观上对教育机构起到监管作用,负责制定教育评价内容、评价方式、评价标准等相关政策。不久后,教育标准局颁布了《学校督导框架》(Framework for the Inspection of Schools),制定了统一的评价标准对教育机构进行监管,法案中规定教育质量为优秀的教育机构要做到以下几点:课程丰富多样、学校教学成果显著、学生之间互帮互助、校风朴实、领导管理有方、教师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能力[8]。
教育标准局统一负责英国外部督导评价小组成员的招聘和任命,并且制定了一套严格的准入制度,应聘者需要通过统一笔试和一段时间的考察才能入职,这提高了评价的有效性。英国外部评价小组成员中注册督学起到领导作用,同时掌管最高权,这也使得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教育标准局在教育评价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后颁布的《1996年学校督导法案》(School Inspection Act 1996)规定所有教育机构至少每6年要接受一次全面检查,如果上一次评价结果较好,督查组可以对学校进行抽检。所有督查小组在注册督学的领导下对教育机构进行评价并且出具书面报告,评价结果要让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知晓,做到公开透明[9]。督查组在与教育机构的沟通交流中,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想法,并列举评价结果好的优秀案例,帮助他们了解如何改进。教育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写好整改计划书,经督查组审核通过后落实到日常教学中。当某所学校被评为不合格时,地方政府将为学校提供资金、师资等方面的帮助与支持,必要时安排其被第三方接管。同时,教育标准局根据评价等级执行全面检查或短期检查,以便把控时机,合理分配教育资源,鼓励教育机构改进教育质量。
总的来说,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正在逐渐发生变化,教育标准局作为英国政府的一级督导机构,秉持合理、科学的评价原则,对教育机构实施监管。教育标准局由以往注重教育机构的评价结果,重视督导评价的作用,转变为注重评价过程以及教育机构的自我改进。
(三)中央政府统一管理阶段
教育标准局独立于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单独行使职权,评价时采用科学严谨的标准和方法,大大提高了评价效率和评价效果。20世纪初,英国政府认识到教育标准局的优势所在,将教育评价事务交由教育标准局负责,教育标准局直接向英国议会报告评价结果,英国职业教育评价督导进入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的阶段。《2005年教育法》(Education Act 2005)的出台促使英国教育标准局对教育机构的检查方式和评价内容进行改革,主要体现在缩短评价周期,简化评价程序,注重教育机构的自我评价[10],根据《2006年教育与督导法案》(Education and Inspection Act 2006),英国政府开始采用统一的评价标准来考察不同阶段的教育。2007年,教育标准局更名为教育、儿童服务与技能标准办公室,但英文缩写不变,仍沿用教育标准局,负责检查从幼儿园至高中各年龄阶段儿童的教育和培养活动。该法案还具体描述了教育标准局的职能,即“推动教育机构教育质量的提升,保证维护好所有用户的利益,检查教育培训活动的总体效率,改进相关部门的服务质量”[11]。为了加快推进对各类型教育机构的评价工作,英国教育标准局于2009年制定了《继续教育与技能通用督导框架》(Common Inspection Framework for Further Education and Skills 2009)。该框架规定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为总体效能、学习成果、教育与培训质量、领导与管理[12]。2012年,继续更新出台《继续教育与技能通用督导框架》(Common Inspection Framework for Further Education and Skills 2012),评价指标变更为总体效能,学生学习成果,教、学和评价质量和领导与管理效能[13]。其中,等级三的表述从2009年版本的“满意”变成了“需要改进”[14]。从2012年开始,评价指标中将“教学、学习和评价质量”作为关键指标,同时教育标准局规定,教学不出色的学校不能被评为“优秀”。2015—2018年评价指标中增加了“个人发展、行为和幸福”一项。2019年,评价指标新增“行为与态度”一项,其余三项只在表述上进行了修正,译为教育质量、个人发展、领导与管理。同年,英国教育标准局和英国国家资格认证与考试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对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审查、督导与评估移交给“学徒学院”(Institute of Apprenticeships),即“学徒与技术教育学院”(Institute of Apprenticeships and Technical Education),该学院主要为不同行业的学徒培训提供高质量的评价标准,并根据每项标准的质量保障和资金向政府提出建议[15]。
总体上,从2009—2019年这10年间(见表1),中央政府加强对教育统一管理集权,由教育标准局负责教育评价的相关活动安排,逐渐将教育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教育标准局提倡实施基于“等级”的督导评价,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改进更具有灵活性,注重教育机构的实际发展。

表1 2009—2019年英国职业教育评价指标
注:根据2009年、2012年、2015—2018年和2019年英国教育标准局颁布的《继续教育与技能通用督导框架》整理。
二、英国职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架构
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开展教育评价活动的前提和依据。2019年英国教育标准局制定并颁布了“共同评价框架”(the Common Inspection Framework)是英国职业教育评价的依据[16],具有标准性和统一性(见表2)。该框架评价范围包括技术学院、学徒计划、继续教育学院、第六级学院和专科学院、教育与技能资助局资助的企业雇主培训、提供继续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和国家职业服务、职业建议和指导等。

表2 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框架
注:根据英国教育标准局颁布的《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整理。
(一)重视全方位的职业教育质量提升
评价框架围绕“总体效能”和多个关键指标评价职业教育机构的整体情况。从整体来看,英国“共同评价框架”在不断更新中特别强调职业教育过程质量、评价内容、评价形式和评价方法,鼓励多方主体参与评价。2019年开始,“教学、学习和评价质量”指标由评价范围更广泛的“教育质量”所取代。这说明评价指标为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效率和人才培养质量,全方位和多视角地对职业教育活动进行督导评价。“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中较为关注知识、技能和就业。如教育机构的课程要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并规范行为”“为学生就业提供知识”“使学生熟练运用知识和技能”。“教育质量”这一指标的评价目的是为所有学习者,特别是弱势和有特殊教育需求的群体,教授其所需的知识和文化;教育机构的课程设计是有条理且按顺序实施的,为学习者将来的学习和就业积累足够的知识和技能;学校对所有学习者制定平等的学术、技术和职业目标。正如教育标准局继续教育与技能部副主任保罗(Paul Joyce)所谈及的,2019年评价指标体系中对“教育质量”的关注将促进教育标准局更全面地评估学习者是否正在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或培训,使他们走上未来成功的道路。确保职业教育机构真正促进学习者进步和掌握就业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行为,并为学习者的进步或就业前景增加价值[17]。
(二) 强调以人为本的评价原则
评价框架重视“行为与态度”指标,这说明职业教育评价不仅关乎教育决策,更是一种选拔行为,即评价是社会选拔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也是劳动者提升自身劳动素质和能力的主要手段。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多元智能理论等思想的影响下,现代职业教育对学生学习结果评价不仅集中在认知领域,更要重视学生的品行和态度,如思想品德、个性、人格的发展。“行为与态度”指标体现了教育标准局重视教育机构中教师和学生的自主发展,围绕“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首先,教育机构要关注学习者更广泛的个人发展。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正视和解决校园的安全隐患,确保学习者受益于专注、平静、包容的环境;其次,教育机构要重视学习者的出勤率和准时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教育标准局国家教育代理主任李·奥斯顿(Lee Owston)指出,学生的出勤仍然是学校的优先事项。出勤率较高的学校说明了领导者非常明确并始终如一地传达其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高期望。这些领导者仔细分析外部趋势,以更好地确定行动目标[18]。最后,教师要引导学生规范自身行为与态度,积极投身学习,磨炼意志,应对各种挑战。“行为与态度”指标重在评价职业教育机构确保学习者受益于专注、平静、包容的环境,适合工作、学习和积极的社交互动。当这些要素到位时,学习者和学徒就会受到启发和激励。他们不辜负高期望,并接受挑战、达到最佳状态。学习者在其科目上取得了进步,获得了更大的独立性,并继续从事好工作或进一步学习。
(三)设计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内容
教育标准局在“个人发展”方面的评价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这符合政府关于法定指导的有效职业计划,为学生提供公正的职业建议、工作经验以及与雇主联系,鼓励学生作出正确的选择,并了解学生如何才能达到职业目标要求,获得职业成功。“个人发展”评价判断标准包括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发展[19]。精神发展评价标准包括能够反思自身信仰和对生活的看法;尊重他人的不同宗教信仰和价值观;能够使用想象力和创造力并进行自我反思。道德发展评价标准包括能够认识到是非之间的区别,乐于将这种理解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并认识到法律界限,尊重国家民法和刑法;理解行为和行动的后果;能够调查和提供有关道德和伦理问题的合理观点,能够理解和欣赏他人提出的不同观点。社会发展评价标准包括在不同情况下使用一系列社交技能,例如,能够与不同宗教信仰和多民族和学生交流学习;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与他人沟通协作;参与民主社会活动中,形成良好的价值观念;能够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并为现代社会和国家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文化发展评价标准包括理解和欣赏塑造自己和他人的广泛文化影响;了解和欣赏学校和不同地区的文化,能够为现代社会生活做好准备;认识不同国家在社会发展、政治经济与文化传承中的相同之处;理解本国议会制度在国家历史发展和现代社会演进过程中的重要性。教育标准局通过“个人发展”指标测评职业教育机构是否关注学习者更广泛的个人发展,培育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使学生获得终身受益的知识与技能。
(四)开展基于“等级”和不同类型的评价
教育标准局将更多的资源和时间投入到亟待改进的教育机构中,开展基于“等级”的评价,并将等级化评价与不同评价类型相结合。评价指标框架中除了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还明确了每个维度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等级。评价标准体现维度的具体要求,评价标准由指导性问题、评价性陈述和等级特征描述构成。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需要改进”和“不合格”四项。以“领导与管理”评价维度为例,详细分析显示度较为突出的“优秀”和“不合格”这两个等级的评价标准(见表3)。领导与管理指标是关于领导者和管理者如何确保学校提供的教育对所有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优秀”等级以学校和教职人员为主体进行评价,“不合格”等级包括领导者和学生。通常而言,“优秀”和“良好”机构需要在5或6年后接受短期评价,短期评价主要涉及教育质量,特别是课程计划、校园环境、领导与管理的改进。如果教育机构出现优秀和良好等级以下的指标,那么其将在评价小组短期评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再次接受全面检查。“需要改进”和“不合格”的职业教育机构需要在12至30个月内接受全面检查[20]。全面检查是指对教育机构总体效能进行评价,包括“教育质量、行为与态度、个人发展、领导与管理”四项指标。全面检查能够判断上次评价确定的主要改进领域的进展情况,评价结束后需以报告形式呈现该机构改进的具体进展。从2019年开始,“教育质量”作为评价学校是否出色的关键指标之一,教育标准局规定不出色的学校不能评为“优秀”。

表3 “领导与管理”评价等级与评价标准
(以优秀和不合格等级为例)
注:根据英国教育标准局颁布的《继续教育与技能督导指南》整理。
三、英国职业教育评价体系的经验借鉴
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的更新和完善为国际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构建提供重要参考,特别是重视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关注多元协同的质量评价主体诉求和构建全过程覆盖的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值得我们借鉴。
(一)重视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英国职业教育评价体系设计建立在全面、过程性和以人为本的教育质量观基础上。近年来,教育标准局特别重视将教育质量作为评价职业教育机构的重要指标,凸显课程建设、教学设计和师资队伍发挥的作用。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与产业经济发展相关联的教育类型,可持续发展评价观表现为职业教育与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产业创新和质量效益相辅相生,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产业与服务竞争力与影响力。一直以来,英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着严重的技能鸿沟,企业雇主找不到职位相匹配的技能人员。特别是2023年2月以来,职位空缺人数达到108万人。较2022年,连续第 10 个季度下降,空缺数量较上一季度下降4.9%。跌幅最大的行业是金融和保险活动、采矿和采石业,分别为-15.7%和-11.1%。空缺人数下降幅度最大的行业是住宿、餐饮服务、批发和零售业。英国开放大学研究预测,未来英国高技能人才缺口将会在2024年达到400万人[21]。英国教育部门面对工作世界变革与挑战,转而采用长周期的、可持续发展的眼光看待职业教育质量发展。教育标准局将企业雇主引入课程设计、实施与影响评价环节,重视过程性评价。
而我国部分职业院校单纯将结果、排名和数据作为发展目标,这种片面关注结果的做法将会导致职业院校忽视个体价值和过程价值,进而影响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在评价时不仅要将同类院校之间进行差异比较,还要将同一院校的建设起点与其自身发展水平变化之间进行比较,促进其纵向发展进步。特别是在制定职业教育评价指标时,要将院校发展速度和潜力纳入评价标准,将评价核心放在发展过程中,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功能,评价重点是要形成发现问题、形成建议和进行诊断的反馈机制,最终建立由外部问责倒逼学校自身反思和改革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关注多元协同的质量评价主体诉求
评价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或倾向性对事物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评价指标构建作为评价中的重要环节无不渗透着价值。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并非只依靠输入和投入的客观化过程,而是内含着不同主体对职业教育的期待。评价指标体系应充分回应不同质量评价主体诉求,引导多元化质量评价主体参与职业教育评价活动中。首先,英国教育标准局非常重视督导评价,不同时期评价政策颁布均由其特定的历史发展决定,职业教育评价不能只是政府发起,而是基于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鼓励利益相关者全程参与。其次,英国评价指标体系将“雇主观点”作为衡量各机构质量指标达成度的重要参考,贯穿评价的前、中、后三个阶段。通过科学的循证,获取收集企业雇主观点,包括实习地点、企业信息和培训方案等,将企业雇主参与作为评价关键指标的得分项。再次,英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始终围绕学生展开,将学生学习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判断学校的教学情况。学生是评价的对象,也是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学校教学质量与学生的发展密切相关。
基于此,我国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应当从多视角、全方位出发,将不同质量评价主体诉求纳入评价中[22]。从政府层面,重视职业教育办学方向,借鉴英国评价指标中重视公民素质和国家价值观的培养,应确保职业院校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追求,凸显职业教育类型属性。把专业教学标准开发深化到内容层面,建设科学、实用,具有引领性的专业教学标准[23]。从企业层面,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教育,必须与行业产业密切联系,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建立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之上,因此在制定评价指标时,应加强对校企合作办学的实践教学内容针对性、人才培养时效性、双方满意度等方面的考察。从教师层面,教师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主力军。教师既是职业教育评价的主体对象,也是职业教育教学实施者。评价指标体系要从根本上破除对教师唯学历、唯论文、唯奖励的过分量化考核,而是要聚焦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如“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学生发展等方面。总之,教育评价应当充分落实多主体在职业教育质量发展中的地位与优势,提升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治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强以企业雇主为中心的多元协同效能,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理念贯彻到整个评价活动中,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激发学生的积极性。
(三)构建全过程覆盖的评价指标体系
英国职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教育标准局对职业教育进行全过程覆盖的评价和督导的标准性文件之一。新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四项关键内容,反映了从宏观到微观、纵向到横向的职业教育体系全要素结构和运行过程,体现了英国教育标准局对职业教育质量发展的全面督导和过程监测的质量意识。其优势表现在:一是评价指标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办学育人价值的回归。指标体系的关注点从办学的终结性评价转为评价等级与类型相结合的过程性评价,重视课程计划和教学质量、教师和学生的职业成长,使职业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落地。二是评价指标体系从系统全局出发评价职业教育质量。例如,英国教育标准局在评价职业院校教学水平时,不仅关注有关数量特征的客观评价指标,还从学生个体角度出发,重视学习能力、适应力、社会价值观等的评价。
这对我国部分职业院校仅以个别学生参与竞赛获奖和教师教学比赛作为教学评价的主要参考指标,以就业率、职业薪酬单一数据作为教学成效的准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其评价应避免出现以偏概全、全盘普通教育化。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公共事业,评价指标体系能够促进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功能的实现。办学机构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例如英国职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中“个人发展”评价判断标准重视公民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发展,关注职业教育在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中的贡献,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愿景实现,社会民主与教育公平价值回归。评价指标体系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国家层面统一的评价指标制定既为各地区提供了参考标准,同时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设计因地制宜的评价指标,职业院校根据地区职业教育评价指标,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水平,制定和实施符合学校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现了评价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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